《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兩件規章草案上網征求意見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掃一掃”,點擊右上角分享按鈕,
即可將網頁分享給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10月21日,國家鐵路局組織起草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兩件規章草案,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規章征求意見”欄目同時提供了兩件規章草案的征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歡迎公眾查詢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依據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2013年鐵路政企分開改革后新組建的國家鐵路局職責規定,加強和規范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在取消原鐵道部對鐵路危險貨物承運人、托運人的資質許可事項后,進一步落實簡政放權要求,重點規范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基本法定條件,明確相關運輸單位在托運、承運、押運等各個環節的安全風險防控要求,并按照強化政府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明確了相關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和具體措施,提出了加強監管制度和能力建設、規范執法人員行為等要求。
《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適應當前加快鐵路建設、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的新形勢需要,細化明確了鐵路建設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在工程建設各環節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為加強鐵路建設工程質量源頭控制,提高鐵路特別是高速鐵路建設質量,明確了從事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工作的條件、工作范圍和質量要求。同時,按照鐵路政企分開改革后,國家鐵路局承擔的鐵路工程質量監管職責,明確“國家鐵路局、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國家鐵路局工程質量監督中心及其他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受鐵路監管部門委托承擔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并依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細化法律責任規定,落實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
|
|

首頁
組織機構
新聞資訊
信息公開
監管履職
互動交流
網上辦事
專題專欄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