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完善旅游交通服務 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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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31號),對完善旅游交通服務提出明確要求:高速公路、高速鐵路和機場建設要統籌考慮旅游發展需要;完善加油站點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的旅游服務功能,加快推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建設;將通往旅游區的標志納入道路交通標志范圍,完善指引、旅游符號等標志設置;推進旅游交通設施無障礙建設與改造;重點旅游景區要健全交通集散體系;增開旅游目的地與主要客源地之間的列車和旅游專列,完善火車站、高速列車、旅游專列的旅游服務功能,鼓勵對旅游團隊火車票價實行優惠政策;加強高鐵車站與城市、景區的交通銜接;支持重點旅游城市開通和增加與主要客源地之間的航線,支持低成本航空和旅游支線航空發展,鼓勵按規定開展國內旅游包機業務;規劃引導沿江沿海公共旅游碼頭建設,增開國際、國內郵輪航線;制定旅游信息化標準,加快智慧景區、智慧旅游企業建設,完善旅游信息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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