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公開取消和保留的鐵路行政審批事項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掃一掃”,點擊右上角分享按鈕,
即可將網頁分享給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要求,國家鐵路局近日發布通知,公開取消和保留的鐵路行政審批事項。要求對取消的項目,不折不扣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保留的項目,嚴格規范管理;以鐵路安全質量為核心,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2013年鐵路實行政企分開,國家鐵路局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重要抓手,積極推進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經國務院批準,先后取消11項行政審批事項,包括: “企業自備車輛參加鐵路運輸審批”、“企業鐵路專用線與國鐵接軌審批”、“設置或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審批”、“開行客貨直通列車、辦理軍事運輸和特殊貨物運輸審批”、“鐵路超限超長超重集重貨物承運人資質許可”、“鐵路危險貨物托運人和承運人資質許可”、“鐵路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措施審批”、“鐵路工程及設備報廢審批”、“鐵路日常清產核資項目審批”、“印制鐵路客貨運輸票據審批”和“鐵路基建大中型項目工程施工、監理、物資采購招標計劃審批”。
目前,依法保留并由國家鐵路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共8項,包括:“鐵路運輸企業設立、撤銷、變更審批”、“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維修或者進口許可”、“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審批”、“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許可”、“鐵路無線電臺設置審批及電臺頻率的指配”、“鐵路車站和線路命名、更名審批”、“鐵路旅客票價率、行包、貨物運價率審核”、“鐵路運價里程和貨運計費辦法審批”。對保留項目,國家鐵路局歡迎社會各界進一步提出意見,并公布了具體聯系方式:xzxk@nra.gov.cn。
|
|

首頁
組織機構
新聞資訊
信息公開
監管履職
互動交流
網上辦事
專題專欄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