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7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推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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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近日,我局收到《科技部關于開展2017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組織推薦工作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408號),為做好鐵路領域組織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要求和征集對象
1.推薦要求
推薦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向科研一線和企業科技人才傾斜,堅持以用為本,加強人才、項目和基地有機結合,堅持好中選優,確保推薦質量。
2.征集對象
根據分配名額,2017年我局將征集推薦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1名、重點領域創新團隊1個、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1個。
二、申報條件
1.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
堅持科學精神,恪守科學道德,品行端正;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發展趨勢或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企業科技人才可不受職稱限制,并適當放寬學歷要求);已取得高水平創新性成果,在所在行業或領域業績突出,具有較大的創新發展潛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線從事研究開發工作;具有較強的科研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為海外引進人才的,須已回國工作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回國,以與用人單位簽署的正式工作協議或合同為準),并保證在今后5年內每年在國內工作9個月以上。
2.重點領域創新團隊應具備以下條件:
團隊研究方向符合國家、行業重點發展需求;團隊承擔重大科研項目或重點工程和重大建設項目的重點研發任務,有明確的研發目標和發展規劃;團隊創新業績突出,研發水平居行業或領域前列,并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較好的發展前景;團隊結構穩定、合理,核心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過15人,可跨單位協作;團隊負責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時符合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的其他基本條件。
3.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申報單位應為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研發機構)或科技園區;申報單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礎,人才培養體制機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強,具有明確的改革思路和切實可行的落實措施;鼓勵申報單位選擇具有鮮明特色和示范帶動意義的內設機構或非法人機構作為示范基地建設單位;申報單位為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的,應在相關科技領域具有較強科研實力,在科技人才的培養使用、評價激勵、管理服務等方面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在培養拔尖和青年人才、產學研聯合培養人才、人才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經驗與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養模式;申報單位為科技園區的,應在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方面成效突出,建立為創業人才服務的專業化技術服務平臺和良好創新創業環境,在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的引進、培養、激勵等方面建立良好機制并取得明顯成效。
另,已入選推進計劃的和連續申報2次未入選的,本年度不再申報。已入選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尚在合同期內的人員,不再申報。同一申報對象只能通過一個渠道推薦申報推進計劃1個類別項目。
三、申報方式
對符合上述推薦條件的,且在鐵路行業作出較大貢獻的優秀中青年創新人才、團隊和基地,均可申報。請于2018年1月15日前,填寫《推薦表》(一式三份,見附件),報國家鐵路局科技與法制司并附1份推薦函。
四、推薦方式
我局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遴選,擇優確定擬推薦對象后,組織申報單位對擬推薦對象進行公示(5個及以上工作日),如無異議,我局將組織推薦對象在網上填寫申報材料,并打印正式申報材料,加蓋公章,以國家鐵路局科法司推薦函形式,于2018年3月9日前報送科技部。
聯系人:劉曉冬 聯系電話:51897872
附件:1.推薦表
| 國家鐵路局科技與法制司 | |||
| 2017年12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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